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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4月25日訊(記者 施劍松)今天,記者從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教委和市衛健委將在全市范圍內推動中小學選聘衛生健康副校長,深化“校地協同、醫教聯合”工作機制,切實增強學校衛生工作力量。
衛生健康副校長由衛健行政部門推薦或者委派,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聘任,在學校兼任副校長職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按照就近便利、精準有效的工作原則,從區級人才庫中自主或者根據統一安排選聘衛生健康副校長。鼓勵學校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領導班子成員或屬地疾控部門、轄區內公立醫院等單位符合條件的業務骨干擔任衛生健康副校長。
衛生健康副校長履職期間將協助校長指導學校開展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工作,工作職責包括指導學校依照法律法規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指導學校提升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能力,促進學生健康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健康宣教,按照學校需求協調醫療衛生資源,指導學校開展其他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工作。